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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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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7936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一、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下面我将针对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的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3、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4、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债权多具有请求期限,在请求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也不负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有一定的存续期限,期限届满,债权即归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不得让与的债权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有: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4.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不得让与的债权有哪些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否则无效;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此种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或者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当然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对于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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