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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喝酒死亡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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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598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聚餐喝酒死亡的连带责任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聚餐喝酒死亡的连带责任

一、聚餐喝酒死亡的连带责任

我国的法律规定,在一起喝酒不应劝酒,如对当事人的身体构成伤害的,相应的劝酒人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这类事件的过失严重危害程度进行相应的判罚,相应的劝酒人会追究其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新交通法喝酒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强迫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这四种情况,共同饮酒人应该与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饮酒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一起喝酒的人死了的连带责任怎么算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聚餐喝酒死亡的连带责任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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