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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是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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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55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是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是有什么?

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是有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一般可通过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法院判决等方式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时的处理方式有:

1、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2、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三、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3、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中应当处理好民法典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是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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