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非诉讼类 > 税务信息查询 > 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

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96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

增值税的纳税人既有一般纳税人也有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指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是提供服务的人,增值税税率有不同的类别,免征增值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增值税有哪几种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3、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非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单位。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增值税的纳税人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

税务信息查询最新文章

遇到税务信息查询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