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是否属于行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属于行贿。其他正常借款不属于行贿。
具体认定时可以考虑下列因素:
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事由。
2、款项的去向。
3、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
4、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
5、借款后是否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6、是否有归还的能力。
7、未归还的原因。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假借款合同是否属于诈骗
假借款合同不一定会构成诈骗。只有借款人利用假借款合同骗取当事人财产;或者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才会构成诈骗,而且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钱去赌是否属于诈骗
如果只是单纯的借钱去赌博那么就不算诈骗。诈骗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只是以其他名义借钱实则去赌博或者借钱之后产生了赌博的意图,均不构成非法占有,不属于诈骗。
如果明知对方用于赌博,而提供借款的,属于向赌博人员提供资金,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会获得法律认可。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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