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并就离婚财产分割签订协议,接着双方应该按协议履行。
但是,有些人认为财产协议不利于自己,签完后想反悔。
那么,这时候要确定是否可以反悔。
实际中,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有异议的,可以反悔。
不过,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要符合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并且,因为对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受害的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过,对方有隐藏财产的,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受害的一方只能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但是,不管是重新分割财产还是再次分割财产,必须是以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
(2)奖金;
(3)生产、经营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2、双方未达成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去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一方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将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如果还是坚持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夫妻出轨财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可以反悔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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