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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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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651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故意伤害罪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怎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故意伤害罪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定义: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2、主观条件或者防卫意图:

故意伤害是故意而为,防卫过当指的是身体遭受侵害时的正当防卫超出了一定的限度。

3、对象条件:

防卫过当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对于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的,应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作为故意犯罪处理;如果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则以假想防卫来处理。

4、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

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即"先下手为强"叫事前防卫。

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5、起因条件的判断:

防卫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也就时说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

二、《刑法》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故意伤害罪和防卫过当行为的认定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故意伤害造成的后果,以及防卫过当的行为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量刑处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故意伤害罪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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