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1674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适用的条件是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是与他人有同居的行为;或者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另外如果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也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赔偿的条件有:

1、被请求方必须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

2、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3、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4、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