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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来争取房子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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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908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来争取房子和孩子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来争取房子和孩子

离婚时,争取房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出示共同出资的证据。争取孩子时,需要证明自己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给母亲抚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要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对方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3、己方的环境更适合孩子成长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来争取房子和孩子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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