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立案 > 非法采砂立案标准

非法采砂立案标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4015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非法采砂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非法采砂立案标准

非法采砂立案标准为:

1、非法开采的产品价值或者造成资源破坏的价值金额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产品价值或者造成资源破坏的价值金额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3、在两年内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又再次进行非法采矿行为的;

4、行为人的非法采砂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

5、存在其他严重情形的,比如行为人的采砂行为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严重危及两岸人民群众的安全。

对于开采的产品价值,应当由销赃数额进行认定;没有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根据矿产品的价格和数量进行认定。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非法采砂立案标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