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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害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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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623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事故人伤害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交通事故人伤害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害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害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

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

各有不同的标准。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是需要在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工作,在治疗结束之后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证明到指定的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专家将会根据提供给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给出最终的鉴定结果,鉴定可以做两次,第二次不重复收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人伤害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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