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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应该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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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1701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应该怎样认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应该怎样认定?

一、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应该怎样认定?

对于公共场所进行聚集人进行干扰破坏以及伤害他人,进行社会恐吓会被抓获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并且有前例现象,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交罚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二、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为实施的地点只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商店、饭店、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第二,实施犯罪的方法和行为有所不同。

第三、实施犯罪的人数有所区别。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三人以上的群体和单个人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主体也是自然人,但是必须是三人以上达到人数众多。

第四、实施犯罪的过程不同。

依据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是指聚集众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实施者可以是有预谋又准备的实施,也有可能是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应该怎样认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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