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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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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5738人看过
导读:被刑事拘留的人没有案底,因为被刑事拘留的人不是犯罪分子,是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不等于当事人一定有罪。只有被法院判刑才会有案底,所以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案底吗这个问题是很好理解的。
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案底吗

一、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案底吗?

没有,法院没有定罪之前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拘嫌疑人后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三、刑事拘留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一)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四、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五、刑事拘留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通过以上内容已经对刑事拘留的人有案底吗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刑事拘留是最常见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了嫌疑人以后也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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