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死刑辩护 > 死刑复核要开庭审理吗?

死刑复核要开庭审理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838人看过
导读:死刑复核是否要开庭审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是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如果是被判处死刑之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需要开庭审理。
死刑复核要开庭审理吗?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在死刑复核权回收之后,应当根据诉讼的规律设计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尽管其不同于一审二审程序,但可以进行诉讼化改造。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讯问被告人和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的意见等内容;

2、对于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且是针对事实认定提出的案件,法院应当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即在确定的时间吸收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必须参加的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复核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死刑案件有着严格的限制,因为死刑案件属于最严格的主刑,在适用的时候必须加以限制,否则就会被导致死刑的滥用,在处理死刑案件的时候,一定要十分谨慎,故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死刑的限制包括罪刑法定的限制、程序的限制、适用对象以及犯罪的限制等等。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死刑辩护相关

  • 492次阅读
  • 1、刑事诉讼法只规定最高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司法解释规定。 2、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024-02-29 1061次阅读
  • 2023.01.25 1568次阅读
  • 332次阅读
  • 1、刑事诉讼法只规定最高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司法解释规定。2、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024-02-24 1016次阅读
  • 2023.03.05 2076次阅读
  • 460次阅读
  • 1、死刑复核程序不开庭。死刑复核不是审判程序或二审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检查监督,不是重新审判,不需要开庭。2、死刑复核是在被告人、公诉人没有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的前提下,某些判决需要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2024-02-29 1018次阅读
  • 2023.06.15 1620次阅读
  • 428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死刑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死刑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