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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女方抚养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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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3356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孩子女方抚养费的计算依据是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当事人的负担能力等因素,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女方月工资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的,可按照当年总收入的20%~30%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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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孩子女方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争议可申请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争议立案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四、离婚后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夫妻离婚孩子女方抚养费的数额不是固定的,而且,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以后彼此间都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如果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只需要给孩子付抚养费,对于女方,男方没有任何的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可以自行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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