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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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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580人看过
导读: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相比,适用监视居住更为严重一些。因为被监视居住的话,要在固定的场所内执行,随时会受到监视,也不能随意离开住所。但相比之下,取保候审有一定的自由,不限制在住所内活动,通常情况下不离开当地就行。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一、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总的来说,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更为严重。监视居住要求当事人在住宅内执行。住宅监视必须随时受到监控,他们不能离开住宅。取保候审是相对自由的,只要你不离开这个地方,你可以随意走动。允许保释候审申请。其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但是,监视居住是不允许的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规定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监视居住严重,因为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措施,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这两种强制措施时都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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