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奸辩护 > 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549人看过
导读: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

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

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

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

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

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

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

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行为人首先出于猥亵妇女的故意后来又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对妇女强奸后又实施了一些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轻行为猥亵行为为重行为强奸行为所吸收,应当以强奸罪依法定罪处罚。

网站地图

更多#强奸辩护相关

  • 383次阅读
  • 猥亵和强奸的区别为:1、定义不同,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猥亵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2、处罚不同,强奸的处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的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2-29 1207次阅读
  • 2023.05.27 1658次阅读
  • 370次阅读
  • 1、猥亵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2、猥亵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从而构成的犯罪。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猥亵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一般情况下,猥亵罪不包括性交行为。
    2024-02-29 1306次阅读
  • 2023.05.14 2636次阅读
  • 339次阅读
  • 猥亵与强奸的区别具体有以下不同:1、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强奸主要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而猥亵侵害的主要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2、两罪的对象不同,强奸的实施对象仅限于女性,其中包含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猥亵的实施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且不限性别的。
    2024-02-29 819次阅读
  • 2023.05.25 1755次阅读
  • 31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奸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强奸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