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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租赁物收益归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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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05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的租赁物收益归属有哪些,租赁物损坏,谁有赔偿维修责任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的租赁物收益归属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租赁物收益归属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赁物损坏,谁有赔偿维修责任

1、使用过程中租赁物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赔偿维修当租赁物损坏的时候,如果租赁合同有详细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该租客承担赔偿维修责任的承担,该出租人承担的尽快安排人员更换维修,以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无约定的,租客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租客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而是由出租人自行承担赔偿维修责任。

出租人应当在获悉租赁物损害情况后,及时安排维修,若因租赁物损坏造成承租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至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

但租赁物损坏,并都是出租人承担赔偿维修责任的,如果是因为租客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或未妥善保管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租客应当赔偿损失,承担赔偿维修责任。

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出租人亦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2、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租客不担责租客在租用租赁物时,时常会租到残次品,以致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毁损的现象很常见。

如租客租赁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汽车因自身存在质量问题而抛瞄、自燃的事件时有发生,往往出现这类情况时,出租人时常倒打一耙,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事实上,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的,租客不担责。

反则因租赁物自身质量问题毁损导致租客遭受损失的,租客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少付租金或不付租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还可以通过法院措施追偿。

房屋已经存在的物品,一般是房东放在那里给租客使用的,在整个过程中房东具有该物品的所有权,所产生的收益,这些都是有房东享受的,而不是租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律图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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