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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意见异议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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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274人看过
导读:司法鉴定异议时间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尾部会告知的。司法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一、司法鉴定意见异议期是多久

司法鉴定异议时间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尾部会告知的。

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司法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司法鉴定异议如何处理

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

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比如对鉴定意见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

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

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

聘请专业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

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意见。

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综上所述,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对于一些民事案件有的双方当事人会对该案件的证据有异议,那么这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的,一般这个司法鉴定意见异议期也就是10到15天,如果实在该项证据比较复杂的话就需要申请才可以延长异议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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