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解散 > 公司清算时能否将债权分给股东,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清算时能否将债权分给股东,相关法律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52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清算时能否将债权分给股东,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清算时能否将债权分给股东,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清算时能否将债权分给股东

公司清算时不能将债权分给股东,公司的债权由清算组进行处理,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未依法进行清偿前,不得将股东的财产分配给股东,所以公司清算前,不得将债权分给股东。

网站地图

更多#公司解散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公司解散最新文章

遇到公司解散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