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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人格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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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30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人格权受到侵害怎么办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人格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一、民法典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人格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如果权利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且上述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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