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拘留48小时一般是什么情况?

拘留48小时一般是什么情况?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8657人看过
导读:拘留四十八小时不是拘留,而是对当事人传唤,一般是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犯罪时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地方接受询问;在拘留当事人时执法人员必须要有拘留证,只要符合条件在被拘留后会直接交由当地的看守所羁押。
拘留48小时一般是什么情况?

一、拘留48小时一般是什么情况

拘留48小时实际上是传唤的意思。拘留24小时、48小时,这种情况不是拘留,实际是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让当事人到指定地方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局的看守所,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在24小时以内会被关在公安局的看守所。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24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四十八小时不算拘留,而是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传唤,了解一些案件的情况,如果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有犯罪的嫌疑,只要有拘留证就可以拘留当事人,如果发现有不当的拘留行为就必须要立即的释放,被传唤不一定就是直接被拘留了。


网站地图
更多

治安管理最新文章

遇到治安管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