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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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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3001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什么,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符合下面几点:

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什么

1、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不足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是指在公司住所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

2、《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分公司的人员、经营和财产由总公司管理,不能独立承担对外事务的责任。

3、分公司不以书面形式或者超出授权范围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担保无效。

公司职能部门是指公司的市场营销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是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除经总行授权外,总行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不得为担保人

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未取得总行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无效。

职能部门或者部门因担保无效有过错,还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在债权人中也有过错,承担不超过债务人部分不能清偿的1/2。

5、综上所述,分公司是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子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业务、人事、财产等方面均受法人公司管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如果要提供有效的担保的话,那么必然是需要符合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所规定的有效担保的条件,首先就是需要由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作出决议,而且也不能够突破公司章程当中所规定的具体的最高的限额。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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