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关于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品进行贷款并设定房地产抵押却未办理登记手续时的处理原则抵押合同的主要功能在于创设抵押权,若未能成功办理抵押物登记事宜,则意味着该抵押权无法按照既定程序得以成立,进而导致了抵押合同设定之初所期望达到的目标落空。
然而,合同目的的实现与否,并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尽管抵押权尚未正式生效,但抵押合同仍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失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024-05-01 14:0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