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拘役看守所释放时间如何计算,判处拘役由谁执行?

拘役看守所释放时间如何计算,判处拘役由谁执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478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拘役看守所释放时间如何计算,判处拘役由谁执行?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拘役看守所释放时间如何计算,判处拘役由谁执行?

一、拘役看守所释放时间如何计算

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之前,只要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积极争取缓刑,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执行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拘役的刑期: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所执行。

拘役刑期的计算。

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

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二、判处拘役由谁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

司法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的,如果当事人的涉案情节较为轻微,也是会处以短期的拘役处罚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犯罪行为人处以拘役的,此时也是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