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变更合同条款的诉讼费是多少?

变更合同条款的诉讼费是多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891人看过
导读:变更合同条款的诉讼费是多少,应当是根据标的额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类型的案件,按照50元的标准来缴纳就可以了,如果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缴纳。
变更合同条款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变更合同条款的诉讼费是多少?

变更合同条款的诉讼费是多少,应当是根据标的额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如果是原告放弃诉讼请求,意味着原告自愿放弃其实体权利而选择承担败诉后果,在此情形下由原告负担诉讼费合理合法。比如原告撤回起诉,减半收取后的诉讼费用理所当然由原告承担。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二、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怎么确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变更诉讼标的应当在什么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或者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显然,本案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的庭审中认可被告庭前履行债务并相应变更诉请,不符合上述规定,该变更陈述不改变本案的审理范围,法院无需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对于合同当中的条款进行变更,那么就涉及到诉讼请求的变更的,相对应的诉讼标的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因此在缴纳诉讼费用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根据诉讼标的的大小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诉讼标的也越大的情况之下,需要缴纳的诉讼费越高。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行政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行政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