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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诉讼如何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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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827人看过
导读:债务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具体的债务数额按照比例收取费用的,如果该债务案件是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那么通常诉讼费用是根据每一件缴纳50元的标准来收取的。但如果该债务已经超过了1万元但又没有达到10万元,通常是收取该债务费用的2.5%。
债务诉讼如何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债务诉讼如何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债务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因此一个债务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具体是根据债务的实际数额来确定的。债务诉讼案件都是和经济有关的,而和财产经济有关的案件送收费的费用都是要根据该财产案件涉及到的费用按照比例来进行缴纳的,最少的费用也是一件要缴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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