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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限开始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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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556人看过
导读:发明专利权限开始时间的确定,一般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专利权的客体,所享有的专利保护的期限是不同的,比如说我国的发明的保护期限是二十年,但是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却是十五年。
发明专利权限开始时间如何确定?

一、发明专利权限开始时间如何确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专利权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二、专利权申请日的确定是什么?

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的申请日是专利行政部门接到专利的申请文件之后就能够确定,而如果专利的申请文件是邮寄的,此时会以邮寄时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确定专利之后会对专利持有人颁发专利证书,同时还会进行登记和公告,以示专利为其所有。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此时也是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申请注册等级,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才能被法律所保护的,此时也是需要注意相关的权利保护的期限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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