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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的罪名是不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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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197人看过
导读:批捕的罪名不是定罪,最终的定罪环节应当是由人民法院来作出认定的,也就是说没有人民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任何人都不能够说某一个人是属于犯罪分子,即使是在侦查过程当中,也应当是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说法来进行处理的。

批捕的罪名是不是定罪?

一、批捕的罪名是不是定罪?

批捕的罪名不是定罪,是不是被判刑需要坐牢,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坐牢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可以吗?

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是讲究一定技巧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三、有权作出批捕命令的是哪个机构?

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绝对不能够认定某一个人是有罪的,所以即使相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批准逮捕的措施,但也不一定就是犯罪人员,还是需要等待人民法院的审查之后,才能够做出最终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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