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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结婚半年彩礼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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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7316人看过
导读:夫妻双方结婚半年之后,彩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退还。若是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那彩礼应该按照具体比例或者协商之后来进行退还。若是没有结婚登记那彩礼必须全额退还。

那结婚半年彩礼退还吗?

一、那结婚半年彩礼退还吗?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情况: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二、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综上所述,法律将彩礼定义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彩礼是可以返还的。如果彩礼返还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会对憧憬幸福生活的男女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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