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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分类实害犯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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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599人看过
导读:犯罪的分类实害犯规定是必须已经发生了实际的危害,也就是说所侵犯的法益是确定的。与此相对应的是危险犯,也就是说相关的危险是不确定的,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具体现实的程度,比如说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犯罪的分类实害犯规定是什么?

一、犯罪的分类实害犯规定是什么?

犯罪的分类实害犯规定是必须已经发生了实际的危害,也就是说所侵犯的法益是确定的。危险犯是与实害犯在于处罚点不同。实害犯,亦称侵害犯。危险犯的对称。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实害犯以对客体发生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实际的损害,才构成既遂。

具体危险犯是指对法益的危险要求达到具体的现实程度;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特定危害。侵害法益的危险,既是危险犯的处罚根据,也是危险犯的成立要件,即只有当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时,才能成立危险犯。不管是将这种危险理解为行为的属性,还是理解为作为结果的危险,它都是成立犯罪的要件,而不是既遂的标志。

二、危险犯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危险是被判断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与盖然性的状态。危险是行为的危险,即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导致侵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因而也可以称为行为的属性;而不是作为结果的危险,即行为所导致的对法益的危险状态。

之所以将危险理解为行为的危险,即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对法益造成侵害的可能性与盖然性,是因为:

1、危险状态这种结果取决于行为的危险,如果没有行为的危险,就不可能有危险状态;

2、行为的危险与作为结果的危险在很多情况下难以明确区分,只能根据行为的危险认定行为造成了危险状态。

综上所述,作为犯罪的类型,危险犯实害犯是有区别的,主要看处罚点就认定标准。危害犯必须对客体造成一定损害才行,而危险犯没有这个要求,其有危险行为就可以达到犯罪。对于危险犯来说,也有既遂和未遂的形态。属于未遂犯的,从轻处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刑法》对于犯罪的分类是非常的复杂的,因为根据不同的标准是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比如说有实害犯,还有就是危险犯。实害犯肯定是需要达到一定具体的侵害后果,才能够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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