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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恶意竞拍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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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5155人看过
导读: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转让给出价最高者的买卖方式。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物品或者财产权,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司法拍卖恶意竞拍后果是什么

在拍卖会举了拍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不能提供朋友、委托人、和竞争的竞买人之间有恶意串通的证据。买受人不能以民事诉讼向法院求偿。可申请国家赔偿,但不必然受偿,且拍卖物不属于竞价状态。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2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一般而言,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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