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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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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466人看过
导读:在外地只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离婚诉讼状,结婚证,原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跟自己诉讼状相吻合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回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证。
在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在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外地只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事实上,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得到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去办理,比如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方常住地的民事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有特殊情况的,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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