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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违约侵权条款还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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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675人看过
导读:合同无效违约侵权条款也不会成立,因为合同是无效的,这样其合同条款也无效。如果合同一方因为过错侵害到对方权益,应当承担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主体不合法、合同内容存在欺诈或者重大误解等。
合同无效违约侵权条款还成立吗?

一、合同无效违约侵权条款还成立吗?

合同如果无效,那么这个合同一开始就应该是无效的。既然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没有效力的,那么合同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自然也是没有效的。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

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二、哪些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合同,如存在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效,比如主体不适格、合同内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签订情况,这样合同无效,在无效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条款等都是无效的,不能成为单独生效的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一方过错产生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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