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386人看过
导读: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裁判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才可以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的,还需要对单位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

一、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二条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第五条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

(一)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三)动物尸体;

(四)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本罪的立案标准和定罪处罚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是达到了造成动植物疫情的或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的,才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如果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上述行政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处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