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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女儿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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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8116人看过
导读:农村土地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是没有权利继承的,公民个人是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的,农村土地是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所以,土地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死亡时不能作为遗产,也不能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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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女儿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女儿是不能继承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无法继承,因为土地而是归村集体所有的,但是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那么女儿在继承房屋后,因为地随房走,所以也是可以对土地有居住权。也就是指的是女儿可取得相应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对于承包人取得的因为承包产生的收益,继承人是可以依照继承法来继承的。

二、女儿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女儿是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是可以由法定继承者获得,而且在法定继承中男女的权利是属于平等的,但前提也要确保遗产是属于个人的合法收入,而土地虽说公民有使用权但是没有获得所有的权利,因而不能按遗产来进行分配,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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