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回追溯整件事的起点,当事人本身并不清楚成品油商标侵权的刑事立案标准,只想着从非正规渠道进货能压低经营成本,未意识到仿冒多个知名品牌商标对外售卖的行为,已经触碰了刑事法律的边界。初期经营过程中没有出现油品质量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也没有相关品牌方第一时间介入追责,当事人一直没有察觉到自身行为已经存在刑事层面的风险,直到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环节,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案件的矛盾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进一步凸显,本地同类油品侵权案件此前大多作出实刑关押的处理,当事人这类同时假冒多款注册商标的情形,按照常规裁判逻辑很难跳出实刑的惯例,家属在这一关键节点意识到仅靠当事人自身无法争取到更合理的处理结果,随即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德州于莹莹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进入案件办理环节,此时案件正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关键节点。德州于莹莹律师先完整梳理了全案所有在卷证据,逐一核对涉案油品的进货来源、售卖记录、获利核算的全部相关材料,确认全案查实的违法所得仅为七千元,远低于此类案件中三万元的刑事入罪加重标准。随后她结合已掌握的案件细节,整理出五个明确的辩护要点:一是违法所得远低于法定加重标准,二是当事人系初次涉案属于初犯偶犯,三是当事人具备积极赔偿取得商标权利人谅解的条件,四是当事人明确自愿认罪认罚,五是案涉油品未造成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结合自身此前常年与头部电商企业合作代理网络侵权案件、办理多起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经验,于莹莹律师将这些辩点逐一对应到现行有效规则之中,同时整理了符合本案情形的类案判例,形成完整的书面法律意见,多次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逐一说明本案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危害性程度,论证本案完全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整个沟通过程中,于莹莹律师依托自身常年为公安部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积累的对办案流程、办案思路的熟悉度,清晰传递案件核心事实,没有夸大任何情节,也没有虚构任何当事人的从轻情节,所有主张都有在卷证据和客观事实作为支撑。此前她在其他同类关联案件的办理中,已经多次在掩隐、涉知识产权侵权等案件中推动实现缓刑、不起诉的处理结果,相关的办案经验也为本次辩护提供了扎实的支撑。
后续检察机关完整采纳了所有辩护观点,出具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后续审理阶段完全认可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判决当事人成功适用缓刑,当事人无需收监服刑。
回溯整件事的推进过程,矛盾的累积并非来自某一个单一的节点,而是从当事人初始对商标侵权刑事标准的不了解,到后续经营行为逐步触碰刑事红线,再到进入司法程序后面临本地同类案件实刑惯例的约束,一层层叠加形成的局面。于莹莹律师介入后没有直接打破固有裁判惯例,而是从案件的核心事实细节出发,把原本容易被忽略的低获利、无安全事故等情节逐一梳理呈现,用完整的证据链和清晰的规则对应,让办案机关充分注意到本案的特殊性,最终推动结果跳出同类案件的常规处理框架。
这一案件的办理,也延续了于莹莹律师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代理双向专精的办案体系特点,既用到了知识产权类商标侵权案件的事实梳理经验,也用到了刑事全流程辩护的沟通技巧,两类业务的经验相互支撑,最终在这个交叉领域的案件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合理的处理结果。案件办结后,当事人回归正常生活,后续也明确知晓了成品油零售业务中合规进货、合规使用品牌商标的边界,没有再出现同类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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