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于莹莹律师首先明确这一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在全案没有关键证据瑕疵的前提下,跳出“情节特别严重就必须判处实刑”的固有思路,从已有的从轻情节入手,推动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她先进行类案检索,搜集了多地法院作出的同类案件从轻、适用缓刑的生效判例,整理出完整的判例原件和检索报告,之后带着这些材料当面和承办检察官沟通。沟通过程中,于莹莹律师围绕当事人属于初犯、已经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案发后主动关停了所有信息售卖渠道、当事人的行为没有引发下游关联的诈骗犯罪等多个辩点逐一展开,反复和检察官交换意见,逐一说明这些情节对案件处理的影响,最终说服检察机关调整了量刑建议,出具了有期徒刑三年、同时适用缓刑的新量刑建议,为后续法院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新的问题随之出现,此前社区矫正评估未通过的情况,意味着按照本地常规处理方式,这类案件大多会直接对被告人收监执行实刑,此前检察院给出的缓刑量刑建议面临无法落地的风险。于莹莹律师这一阶段的核心工作,就是打破缓刑适用的落地障碍,让法院认可被告人没有再犯的社会风险。她没有停留在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新开展社区矫正评估的常规路径,而是转向另一个可操作的方向,多方协调对接,筛选出一名在本地有稳定居所、固定收入、自身无任何违法前科的人员作为该案的保证人,随后协助保证人出具了正式的书面担保保证书,在保证书中明确写明保证人愿意全程承担对被告人的日常监管责任。于莹莹律师把这份担保材料和配套的情况说明一并提交给承办法院,向合议庭充分论证在保证人的全程监管下,被告人不会出现脱离监管、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逐步打消了法院对缓刑落地的顾虑。
与此同时,于莹莹律师还针对罚金的裁量和承办法官展开协商,她结合全案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全额退缴全部赃款、本身主观恶性较小等实际情节,说明如果直接按照偏高的倍数确定罚金,既不符合该案的具体情节,也难以起到合理的惩戒和教育作用,最终在法律规定的一倍到五倍的罚金区间内,推动法院大幅下调罚金的核定数额。
法院后续作出判决,采纳了于莹莹律师提出的全部辩护意见,最终判处当事人三年有期徒刑,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罚金数额仅核定为7万元,这个数额仅略高于违法所得一倍的起算标准,远低于法定的罚金上限。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随即解除此前的羁押状态,顺利到属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开始接受社区矫正。
于莹莹律师作为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的核心成员,同时担任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沧州市吴桥县公安局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公安阶段的办案思路和流程,这类在实务中看似缺乏操作空间的案件,从侦查阶段衔接审查起诉阶段,再推进到审判阶段,每一个环节的沟通方向都能和办案机关的办理逻辑形成顺畅对接。她代理的不少涉刑事类案件,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危险驾驶等不同类型,都能通过在各环节的扎实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现取保、不起诉或者适用缓刑的处理结果,这类办理思路同样可延伸到她擅长的知识产权案件代理中,此前她代理的武城公司侵犯“英飞”注册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被诉500万元赔偿款,也是通过专业的磋商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赔偿数额调整为22.5万元,帮助当事人大幅降低了赔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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