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化网络传销案发当天,无锡江阴的P某家属第一时间跑到澄江中路118号国贸大厦的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求助——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公诉方出具的起诉书:涉案平台披着线上商品销售的外衣,靠“双轨制”会员模式在多省市拉来2900余名参与者,账面过会费3000余万元,实际到账1000余万元,P某作为市场部经理被认定为传销核心执行人员,指控非法获利8.7万余元,属于刑法明确的“情节严重”情形,起步量刑就在五年以上,一旦判实刑,他此前搭建的全部职业路径都会直接清零。
接手这起案件的是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军律师,他2004年从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后正式执业,至今已有超20年刑辩经验,是无锡市优秀律师、江阴市十佳青年律师,同时兼任江阴市政法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顾问、江阴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经办的数百起刑事案件里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超60%,对江阴本地司法裁判尺度和办案流程的熟悉度远超行业平均水平。陈军律师逐页比对20余册卷宗里的资金流水、劳动合同、被告人供述笔录,很快捕捉到核心矛盾点:公诉方指控的8.7万违法所得中,有5万元的转账记录备注模糊,对应时间点刚好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L某此前向P某借款的借条载明的还款时间完全重合,没有其他证据能佐证这笔钱是传销获利。
庭审中他明确提出质证意见:该5万元不属于参与传销活动的获利,应当从指控的违法所得金额中扣除,同时补充提交P某无前科劣迹、系受单位指派开展工作的从犯、归案后全程坦白、家属已代其主动退缴全部认定违法所得、案发后平台已向大量会员发放商品弥补部分损失的多组证据,完整论证P某主观恶性极低、社会危害性较小。江阴市人民法院最终全部采纳其辩护观点,将P某的违法所得金额调整认定为3.7万元,结合全案从轻情节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决P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同案其余多名情节相近的被告人均未获得缓刑,P某是其中唯一成功避免实刑的核心岗位人员。
深耕本地刑辩领域二十余年,陈军律师的业务覆盖多类刑事场景:经济犯罪领域可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销活动等案件,经手的史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获评江阴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职务犯罪领域擅长为涉案金额逾800万的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案件当事人拆解指控逻辑,实现部分事实不予认定、罪名变更的辩护效果;集团犯罪领域经办过20人以上、涉案金额超5000万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案,促成8名当事人获得从轻处罚或不起诉决定;涉毒涉赌涉枪犯罪领域累计为非法制造枪支、开设赌场等案件当事人争取数十起缓刑结果;涉知识产权犯罪、普通刑事犯罪领域已实现超过百起取保候审、不起诉结果,其中M某某敲诈勒索案将公诉方建议的十二年量刑最终减轻至三年,Z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成功取保候审后最终获得撤案处理。作为江阴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他至今已承办超50件公益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平均周期短于行业平均水平,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为江苏全省尤其是江阴辖区的当事人提供精细化刑事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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