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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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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2332人看过
导读:关于离婚案件开庭的时间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以后法院立案审查的时间是7天,开庭的时间由法院安排,但是法院应该在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参与人,开庭后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是6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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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审理离婚开庭时间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仅是离婚案件,所有的民事纠纷,甚至包括刑事诉讼活动,对开庭的时间都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不是从开庭后开始计算的,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就开始计算的,只不过,审理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审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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