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可要是感情真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选择分开也许是对彼此的解脱。现代社会大家的观念比较开放,很多夫妻会选择协商离婚,也就是先达成离婚协议。可这达成协议之后,究竟多久才能真正办好离婚手续呢?这是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关心的问题。毕竟大家都希望能在解决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后,顺利结束这段关系,开启新的生活。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离婚登记申请与冷静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完成之后,便进入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这三十天可重要了,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俩达成了离婚协议去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小张突然觉得两人还有感情,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后申请发证期限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在这三十天内,你们得约好时间一起去办理最后的手续。要是超过了这三十天,就视为你们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举个例子,小赵和小孙在冷静期届满后的第十天,因为小孙突然出差,没能在三十天内一起去申请发证,那么他们这次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了。
三、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
在申请发给离婚证时,双方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还有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准备齐全这些材料,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避免因为材料不全而耽误时间。比如小王和小周去办理离婚手续时,小周忘记带身份证了,这就导致当天无法办理,只能等下次准备好了再来。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在申请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时候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还有,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在冷静期或者申请发证期间又产生了新的纠纷,无法协商一致,也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义务,又或者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等情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你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少一些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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