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忻州,刑事犯罪尤其是污染环境类案件,普通当事人自行处理会遭遇诸多困境。他们往往不清楚当地司法机关对于此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在证据收集上存在不足,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不深,容易陷入维权误区。而且,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时,更不知如何着手,导致自身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专业律师的介入显得尤为必要。
2021年11月至2022年间,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提炼稀土,产生大量危险废物。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明知废水危险性大,仍委托无资质人员将141.96吨废酸液倾倒至当地河道,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损害,经鉴定损害数额达118.77667万元。公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此时,当事人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和心理压力,自行辩护基本没有胜算。
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启了严谨的办案流程。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同时详细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包括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链条。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吕泽宇律师发现被告人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被告人系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案发后,被告人及家属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8.77667万元,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厂区遗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降低了犯罪危害后果;被告人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基于此,吕泽宇律师确定了“以自首、生态修复、认罪认罚为核心,争取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吕泽宇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他耐心解答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每一个疑问,细致核对每一项材料。在制定辩护策略前,他将可能面临的风险如实披露给当事人,不盲目承诺结果。在庭审过程中,吕泽宇律师围绕辩护要点,向法庭充分阐述了辩护意见:强调被告人的自首行为,请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举证证明被告人积极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缴纳全额赔偿金并处置遗留危废,体现了其悔罪诚意和对生态环境的补救意愿;结合被告人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证明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认定其自首、积极修复生态、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判决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在遇到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时,要及时自首,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如果存在损害生态环境的情况,应积极主动地修复生态,主动缴纳赔偿金。同时,要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依据具体案情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证据收集方面,当事人应积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线索,以便律师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为辩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