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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律师,处理此类纠纷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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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2 · 145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雅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7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91114336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7805177808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厦门大学法学院科班出身,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后入职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民担任法官助理,深入了解民商事审判思路与裁判规则,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2018年加入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长期在法院咨询窗口担任公益律师,并承办多起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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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市民在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时,常面临合同履行受阻、过户难等维权难点。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深入剖析案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收集证据到推动案件审理,以专业的办案思路,助力当事人解决难题,其律所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名城汇金大厦3楼319室。

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与南京市XX公司在2019年8月29日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某电器公司将位于溧水开发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165万的价格转让给某建设公司。某建设公司按约支付了转让金,但某电器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某建设公司起诉至法院后,一审被裁定驳回,后经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南京市溧水区法院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魏雅雯律师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在这个案例里,某建设公司与某电器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所以某建设公司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后,某电器公司应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操作流程:

首先,当事人要收集相关证据,像转让协议、不动产权证书、汇款凭证等,以证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如果一审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在上诉过程中,要整理好上诉理由和证据。最后等二审作出裁定,如果指令原法院重新审理,就按新的审理流程进行。魏雅雯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就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了这些步骤。

材料/证据清单:

必备材料有转让协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动产权证书能证明土地的权属情况;汇款凭证可证明某建设公司已按约支付转让金。这些证据要妥善留存,在处理纠纷时会起到关键作用,魏雅雯律师在办案时也十分重视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常见误区:

很多当事人认为签了合同付了钱,土地使用权自然就归自己了,忽视了过户手续的重要性。还有人在遇到纠纷时,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后续维权困难。另外,部分当事人可能不了解上诉的程序和规定,错过上诉时机。魏雅雯律师提醒,一定要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和法律规定。

风险提示:

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可能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比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对方不出庭、证据不被认可等情况,影响案件的走向。而且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的税费问题也较为复杂,如果处理不当,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魏雅雯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能为当事人提前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1201911143365,擅长处理包括合同纠纷在内的多种民商事案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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