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未授权签的赔偿协议能撤销吗?
2022年12月22日,被告吴XX驾驶无号牌三轮电瓶车与原告余XX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瓶车相撞,双方受伤、两车损坏。经认定,吴XX承担主要责任。余XX多次住院治疗,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产生多项损失。然而,2022年12月31日,余XX的哥哥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与被告委托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3000元,此案一次性了结。后来余XX发现该协议赔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且签订时自己尚在住院、未了解伤情全貌,便委托林奥特律师、周XX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案涉《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判令被告赔偿全部合理损失。
林奥特律师有着法学本科学历,是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乐清市口才协会副秘书长。同时,他持有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专业证书,荣获2019年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普法科普积极分子、2020年先进工作者、2021年温州市律师协会个人嘉奖等荣誉。多次受邀担任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视会客厅嘉宾,普法事迹多次被乐清市电视台、乐清日报报道。
接受委托后,林奥特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查阅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鉴定意见书、《人民调解协议书》等全部证据材料。他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焦点,结合原告签订协议时处于住院治疗期、未授权其哥哥代为调解、协议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巨大等关键事实,明确诉讼核心方向为“撤销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的调解协议,全额主张合理赔偿”。
庭审中,林奥特律师充分发挥民事代理专业优势,条理清晰地发表代理意见。他精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论证案涉《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可撤销性。重点阐述协议签订时原告尚在住院、治疗未终结,未进行伤残鉴定,对自身伤情及实际损失缺乏判断能力,属于重大误解;协议约定的3000元赔偿款与原告实际产生的22万余元医疗费及其他各项损失差额巨大,显失公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同时,他结合鉴定意见、票据等证据,精准核算原告的各项损失,明确被告承担70%的主要责任,有力支撑原告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采纳了林奥特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撤销案涉《人民调解协议书》,判令被告吴XX赔付原告余XX各项损失共计325045.70元(已扣除已付3000元)。
“在法律面前,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林奥特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精准维权,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对于公平正义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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