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州,这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备受关注。受害人王五驾驶非机动车与李X驾驶的新能源车辆碰撞,经医治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李X车辆在XX保险公司投保。受害人近亲属损失80余万元,诉至法院索赔。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此时戴丽萍律师参与到二审诉讼中。
戴丽萍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就在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专职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她毕业于南阳师范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逾200件。在这些案件处理过程中,她始终秉持“专业、诚信、担当”的执业理念。
面对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从事营运要求在商业三者险内免责的上诉理由,戴丽萍律师迅速锁定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策略。她先是对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多角度进行质证,指出其无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营运状态,且提交的证据非新证据不应被采纳。戴丽萍习惯在案件中严谨对待每一份证据,就像在以前的众多案件中一样,她总是会反复核查证据的各个方面。
在法律规定运用上,她精准援引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论证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无效。她认为保险公司未就营运与非营运的区别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案涉免责条款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充分举证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并且,事故发生原因与车辆使用性质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戴丽萍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交通事故案件,对这类案件中涉及的法律规定早已烂熟于心,她深知精准运用法律规定在案件中的重要性。
从戴丽萍的执业感悟来看,每个案件都有它的独特性,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不变的宗旨。她也担任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这场案件,不仅是为受害人近亲属争取赔偿的胜利,也是戴丽萍律师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一次捍卫。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律师在交通事故纠纷这类案件中,就如同规则的守护人,明确风险边界,平衡各方权益。它给行业带来的启示是,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对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需谨慎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而对于律师来说,要专业、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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