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租赁是常见的经济活动,它能让土地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然而,一旦出现租赁纠纷,就会给相关方带来诸多困扰。某村民委员会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
2024年6月,该村民委员会与张XX签订了《土地及设施承包合同》,满心期待着这份合同能为村里带来一定的收益。村委依约交付了32栋大棚及316亩土地,可被告接收后却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村委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村委找到了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张居宽律师。张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他从2004年就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至今已经有十多年的执业经验了。这些丰富的经历让他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有着开阔的思路和务实的作风。
接手案件后,张律师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合同中关于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免租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深知,要为村委争取到合法权益,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拿出有力的证据。
法院于2025年3月立案,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辩称案涉合同不应解除,土地存在土质问题,免租期应顺延,且相关损失应抵扣租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面对被告的种种辩解,张律师凭借自己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沉着应对。他引导村委围绕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租金欠付数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
张律师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合同法等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结合双方提交的合同、图片、视频、民事调解书、收据等证据及庭审陈述,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他向法庭详细阐述了村委的诉求和依据,让法官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全貌。
最终,法院结合双方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土地及设施承包合同》于2025年6月13日解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案涉32栋大棚及316亩土地;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大棚租金68000元及118亩土地租金70308元,合计13830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原告负担500元,被告负担750元。
这场官司的胜诉,离不开张居宽律师的努力。他凭借自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为村委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让他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使相关法律风险得到合理有效的预见和及时的处理。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张居宽
执业律所: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0910345144
服务地区:淮安市
执业理念: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
擅长法律领域: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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