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纠纷现困境
原告全额垫资为房企开发的楼盘承建地下车库工程。完工交付后,双方完成整体结算,工程总价款达720万元。然而,房企仅陆续支付356万元,剩余364万元工程款长期拖欠,虽出具了书面欠条,但原告多次催收都毫无结果。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了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刘江处理此案,希望能让房企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并自起诉之日起计付资金占用利息。
庭审交锋显难题
在法庭上,被告房企当庭提出抗辩,声称原告无施工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不具备付款条件。但令人意外的是,被告并未提交任何证据来佐证自己的主张。此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开庭审理,面对房企提出的一系列抗辩理由,问题与挑战像一团乌云般笼罩在此次案件之上。
律师策略寻突破
刘江律师拥有25年专职律师执业生涯,深耕建设工程等核心领域,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针对房企的抗辩,刘律师迅速展开应对策略。首先,他完整归集了全套结算、竣工债权证据,将地下车库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表、房企盖章出具的720万元总欠条、已付款对账记录等证据进行整理,清晰地证明了工程完工验收、双方完成最终结算以及欠款364万元的客观事实,使债权凭证清晰无瑕疵。
在法律适用方面,刘江律师精准出击。对于合同无效的问题,他指出即便原告个人无施工资质、无书面施工合同,但工程已完工交付,房企主动完成结算并出具欠条,依据建工司法解释,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参照结算金额主张全部工程款。对于房企以未竣工验收为由拒付工程款的抗辩,刘江律师强调房企已与原告完成价款结算、出具欠款凭证,应视为认可工程完工合格,而房企无任何证据证明工程存在质量、未竣工问题,其抗辩无事实依据,法院不应采信。
同时,考虑到欠条未约定付款期限与利息标准,刘江律师依据司法解释主张自立案当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以此来弥补大额工程款长期拖欠给原告产生的资金损失。在庭审中,刘江律师依次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表、欠条、催收相关材料,全部证据相互印证,形成闭环债权事实,而被告无任何反证推翻欠款事实,法庭完整采信了原告的全部证据。
判决胜诉展价值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了令原告满意的判决。被告房企需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364万元;资金占用利息以364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5日(起诉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960元,全部由被告房企承担;若逾期未足额付款,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刘江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突破了原告无资质、无书面合同的双重不利情形,全额保住了364万工程款。他精准适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理清了结算行为与竣工验收的法律关系,彻底击溃了对方的抗辩逻辑。正如业内所说:“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专业与责任是解开难题的钥匙。”刘江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感,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也彰显了基层法律从业者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在基层法律服务的舞台上,还有无数像刘江这样的律师,他们继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默默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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