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法律规定如何确定职务发明?

法律规定如何确定职务发明?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087人看过
导读:职务发明可以从是否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是否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符合上述情况的则可以认定为职务发明,对于职务发明其所有权是属于单位所有的,但发明人有署名权。
法律规定如何确定职务发明?

一、法律规定如何确定职务发明?

确定职务发明可以从工作人员是否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为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即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问题。原则上,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遵从"合同优于法律"的原则,即有关发明创造成果权归属问题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解决。

二、职务发明的分类有哪些?

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一)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而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劳动任务是则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因而此时劳动者所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属于用人单位。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现实生活中,单位的职员不仅仅要承担属于其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也会接受单位交付的与其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因而对于法条中的“本单位任务”一词的理解也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情形。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通常是指单位短期或者临时下发的工作任务,如合作开发、组织攻关,接受研究委托。而这些工作的完成与单位的宏观指导、具体方案的制定、责任的承担以及必要的物质条件都密切相关,所以应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二)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但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职务发明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可以在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由审查部门进行认定。另外,对于职务发明的具体认定还需要看是否符合专利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认定专利权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著作权相关

  • 487次阅读
  • 对于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存在以下界定方式: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并且该发明创造属于该单位所有,而非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经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024-02-23 1315次阅读
  • 2023.03.01 2196次阅读
  • 361次阅读
  • 确认非职务发明必须同时具备下述两个条件才能成立:1、该技术成果不是完成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也不是该完成人的岗位职责,而是完成人自行研究开发的。2、完成该技术成果的资金、材料、设备等物质条件主要不是由本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研究开发的全过程中没有采用单位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技术资料。
    2024-02-22 1316次阅读
  • 2023.03.01 2153次阅读
  • 468次阅读
  • 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是根据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这三个方面认定的。
    2024-02-27 1291次阅读
  • 2023.03.05 1790次阅读
  • 348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著作权最新文章

遇到著作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