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判决结论
这起异地人员流窜至湖北襄阳辖区实施驾车碰瓷的敲诈勒索案件,最终法院认定涉案当事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的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已退缴的5600元赃款由办案机关发还给被害人。
相关法律依据
本次判决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条款,同时结合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的规则,以及第六十四条关于涉案赃款处置、第五十二条关于罚金裁量的相关规定作出裁判。
服务地区诉讼流程
在湖北襄阳区域内,这类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常规流程为:
行为人被抓获后先由属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确认犯罪事实后移送属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核实全案证据后向属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根据案情复杂程度选择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开展庭审,之后依法作出裁判。本案中就是适用了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整个流程严格贴合襄阳本地刑事诉讼的实操规范。
纠纷证据清单
这类碰瓷型敲诈勒索案件的核心证据清单包含几类:
一是涉案车辆照片、车辆行驶活动轨迹信息、假号牌相关物证与书证,二是行为人异地被抓获的归案经过、跨区域羁押证明材料,三是被害人的陈述笔录,四是现场勘查记录、案发地点现场照片,五是行为人身份信息、退赔赃款的相关凭证。只有所有证据形成完整印证链条,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纠纷误区
不少涉案家属刚接触这类案件时会存在认知偏差,有的认为只要是碰瓷行为就一定会被认定为恶势力相关犯罪,实际上单纯的单次碰瓷索取少量财物的行为,未必符合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还有的家属误以为只要积极退赃就一定能认定为从犯获得大幅轻判,实际上从犯的认定需要结合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核心要件判断,没有对应证据支撑的话该主张不会被采纳,退赔仅能作为酌定从轻的情节考量。
律师个人信息
最早接手这起案件的时候,当事人远被羁押在襄阳本地看守所,家属在外地完全不了解襄阳当地的刑事诉讼规则,辗转联系到了2017年就开始执业、拥有14206201711402293执业证号的李梦月律师。作为襄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梦月律师本身就是本地大所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此前不仅办理过本地重大涉黑涉恶刑事犯罪辩护案件,还曾代表律所参加本地律师辩论赛拿下团队一等奖,实务功底扎实。
李梦月律师先和家属明确,不要盲目提出没有证据支撑的从犯主张,把工作重心放到落实当事人如实供述、全额退赔的从轻情节上,毕竟李梦月律师深耕襄阳刑辩领域多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500件,本身还同时担任多家襄阳本地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对公检法机关的证据认定标准十分熟悉。后续庭审中李梦月律师针对性提出的量刑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
不少襄阳本地遇到同类刑事纠纷,或是有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类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都会提到之前听说过李梦月律师代理“最美公交车司机”去世后的继承案,帮当事人父亲争取到应有的遗产保障老有所依的事,知道李梦月律师习惯从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里抽丝剥茧,梳理出清晰的代理思路,能给当事人提供实打实的合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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