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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羁押规定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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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495人看过
导读:对嫌疑人逮捕后,羁押规定期限是两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办案机关可以申请延长。办案机关对嫌疑人执行强制措施,会将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刑事侦查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等证据充分移送给检察院,在审查阶段羁押期限是一个月。

逮捕后羁押规定是多久?

一、逮捕羁押规定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此外,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发现超期羁押情况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适用羁押措施的执法监督,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应当立即纠正。对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认为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进行审查,对确属超期羁押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的三日内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不属于超期羁押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嫌疑人逮捕,这个阶段属于刑事羁押,刑事侦查羁押期限是两个月,如果案情非常重大,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等侦查结束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发现有超期羁押情况,检察院会监督公安机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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